事實上,自從2005年11月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苯胺車間爆炸事故,導致松花江污染之后,_層面已經多次掀起對大江大河邊化工企業的拉網式排查,也下發了若干通知,要求沿江沿河的化工企業必需配備事故應急池,所有的化工企業、地方政府都必需有環境事故應急處理方案。此次上游污染、下游停水的事故畢竟哪個環節出了紕漏?1月5日晚,長治市政府稱要對濁漳河流域112家化工企業進行停產整頓,對陳舊除塵器進行更換改造,對各項工作進行排查隱患。
此次山西苯胺泄漏事故的肇事者山西天脊煤化工團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脊團體),頭頂“中國化工節能減排20強”、“山西省節能減排提高前輩單位”等多項環保桂冠。以沱江、松花江等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為例,團體公司以_快速度進行通報,要求各單位當真組織學習,從中汲取事故教訓。
無論是從化工企業應急體系的布局,仍是從水源地風險的排查,政策軌制的設計,理論上都是完備的,上游化工事故導致下游停水的事件本不應該重演。
固然目前當地環保部分尚未對事故做出_的評判,但顯然,號稱“海內出產規模_、市場據有率_的_復合肥出產_”的天脊團體,并沒有如他們“經驗先容”中提到的“汲取兄弟單位的事故教訓”。梳理環保部近年來下發的各種文件不難發現,對水源地的風險排查是環保系統多年來的重點工作。但1月7日下戰書,記者在天脊團體看到,該團體仍在繼承出產。
頗具諷刺意味的是,在該公司撰寫的一份“節能減排提高前輩經驗先容”中專門提到,“鑒戒兄弟單位環境污染事故案例,敲響環境污染防治警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