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高度正視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結合實際,當真研究制定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詳細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細化工作要求,并將各項工作任務逐級分解落實到責任單位和部分。
全面排查重金屬排放企業及其周邊區域環境隱患
主要工作
工作重點。
加大環境執法力度。通過排查,摸清和把握轄區重金屬排放企業污染情況和存在的環境隱患,建立重金屬排放企業環境監管檔案。
建立重金屬污染防治協調機制。
全面排查。市監察局、市環保將對轄區各地重金屬排放企業及周邊環境隱患排查工作進行檢查。本次排查整治針對涉重企業、重金屬排放企業、伴生企業,重點防控的重金屬污染物是鉛、汞、鎘、鉻和類金屬砷,重點防控區域是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相對集中的地區,重點防控行業是重有色金屬礦(含伴生礦)采選業、重有色金屬冶煉業等,重點防控企業是具有潛伏環境危害風險的重金屬排放企業。從2010年起,環保部分不得審批向河流、湖泊(水庫)水體排放鉛、汞、鎘、鉻和類金屬砷的建設項目環評。為了加強對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協調解決重大題目,各旗縣區要成立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制訂重點防控區域工業發展規劃、重點防控行業專項規劃,必需進行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并將其作為受理審批區域內和行業相關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條件。同時各地要按照《防治規劃》,制定分年度實施計劃,鼎力開展和落實限期淘汰落后產能和重點防控企業清潔出產審核工作;實施重金屬污染管理與修復,妥善解決歷史遺留重金屬污染題目,嚴肅查處重金屬排放企業環境違法案件;加強重點防控區域實施環境監測和應急體系建設,妥善處置環境污染健康危害事件;開展重點防控區域健康監測。對休止建設和出產的項目,要組織開展環境與健康風險評估,對達不到要求的項目,要予以封閉。當企業產量或者出產原輔料發生變化時,要及時向環保部分講演。嚴格執行_、自治區工業政策和有色金屬及相關行業調整振興規劃,根據開展重金屬排放企業排查情況,將轄區內重金屬排放企業名單、應當淘汰落后產能的企業名單和本年度限期淘汰落后產能工作計劃報送上級有關部分,研究建立重金屬排放企業落后產能退出機制,確定限期淘汰落后的企業名單,每年按期向社會宣布限期淘汰落后產能的企業名單。要將環境與健康風險評價作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重點內容,列專章進行分析評價。嚴禁將落后產能、工藝裝備和重污染企業向偏遠地區和農牧區轉移。在重點防控區域和環境敏感區域,禁止新建、改建、擴建增加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的項目;對處于環境敏感區內的重金屬排放企業要逐步搬遷或封閉。環保部分要督促重金屬排放企業建立特征污染物日監測軌制,每月向環保部分講演監測結果。
指導思惟。建設重金屬污染排放項目時,盡量選擇布袋除塵器或不泛起二次污染的設備,要科學確定環境安全防護間隔,_周邊群眾健康和環境安全。全面排查重金屬污染物排放企業(以下簡稱“重金屬排放企業”)及其周邊區域環境隱患,摸清和把握全市重金屬污染情況,確定重點防控區域、行業、企業和高風險人群,科學編制和當真實施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規劃,按照《工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和_及自治區工業政策,限期淘汰落后產能和工藝裝備,集中解決一批危害群眾健康和生態環境的凸起題目。
部署工作任務,開展再排查階段(2010年11月16日—11月30日)。對缺少環境與健康風險評價內容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環保部分不予處理。市環保局和市監察局將根據各地上報情況結合群眾信訪進行抽查。
強化環境執法監管
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軌制。各旗縣區環保部分應及時向相關部分通報執法監管等有關環境信息。
工作鋪排
明確責任,分工負責。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惟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大工業結構調整力度,健全法規尺度體系,強化環境執法監管,加強環境質量和預警監測能力建設,進步健康危害監測和診療能力,依賴科技提高,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投入力度,扎實做好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積_防范環境風險,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利益和社會和諧不亂。新設重金屬排放企業在未通過環評審批前,工商行政治理機關不得為其辦理營業執照。到2015年,建立起比較完善的重金屬污染防治體系、事故應急體系以及環境與健康風險評估體系,使重金屬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重點檢查:企業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軌制(建設項目的環保舉措措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以及環保舉措措施運行和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企業周邊區域環境隱患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制定及演練情況;企業廢渣場、尾礦庫環境污染隱患排查情況;企業含重金屬固體廢料貯存和運輸執行相關法律法規情況。
目標任務。
加大落后產能和工藝裝備淘汰力度。制定重金屬污染防治詳細實施方案,組織開展重金屬排放企業及周邊環境隱患排查,確定重點防控區域、行業、企業,按要求將有關工作開展情況及相關材料報于11月30日前報市環保局。
指導思惟、目標任務和工作重點
為了當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環境保護部等部分關于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9]61號)和《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0年整治違法排污企業_群眾健康環保專項步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實加強重金屬污染物排放企業的監管,加大污染防治工作力度,積_穩妥地處置重金屬污染,消除環境隱患,努力_環境質量,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促進社會和諧不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F有重金屬排放企業必需做到達標排放。要每兩個月對重金屬排放企業車間(或車間處理舉措措施排放口)、企業排污口水質及廠界無組織排放情況,開展一次監視性監測,并將監測結果報地區環境監測站。
建立和完善促進工業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
調整和優化工業結構
隨機抽查。實行建設項目環評前置審批,未通過審批的,一律不準開工建設,再利用環保設備的情況下一律淘汰濕式除塵器的二次污染企業,投資主管部分不得批準項目可行性研究講演。制定和完善重點防控行業市場準入前提,根據行業不同情況,加大對重污染企業的除塵器利用,進一步進步節能、環保、技術、安全、土地使用和職業健康等方面的準入尺度。對沒有定期完成淘汰落后產能和工藝裝備任務的企業,將依法予以關停。對存在環境污染題目的企業要掛牌督辦,對造成嚴峻環境污染和重大社會影響的,要按照監察部、原_環保總局《環境保護違法違游記為處分暫行劃定》有關劃定追究相關責任;對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未經環評審批的在建項目或者未經環保“三同時”驗收的項目,要一律休止建設和出產。旗縣區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當真履行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機制,確保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實效。要將整治重金屬違法排污企業作為整治違法排污企業_群眾健康環保專項步履的重點,依法封閉不符合工業政策的重污染企業,限期管理不能達標排放的企業,停產整頓沒有環保舉措措施或環保舉措措施不完善、已經造成嚴峻環境危害的企業,對整治后仍達不到要求的,予以封閉。進一步加大重點防控行業落后產能和工藝設備的淘汰力度,嚴格限制排放重金屬污染物的外資項目在我市落戶,鼓勵發展產污強度低、能耗低、清潔出產水平提高前輩的工藝。所有重金屬排放企業,應當逐步安裝重金屬污染物在線監測裝置并與環保部分聯網。市監察局對此工作全程監視檢查。
。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責任
工作措施和要求
進一步規范企業環境治理。要建立重金屬排放企業環境影響評價軌制,要選擇一家重金屬排放企業開展場地和周邊區域環境污染狀況評估試點工作。對已建成環保舉措措施但無端不運行的,依法進行處罰,限期改正。要將重金屬排放企業產生的危險廢料依法送交有資質的單位處置,果斷取締無經營許可證企業從事危險廢料利用處置經營流動。按照_、自治區和地區的同一部署,依據我市_次_污染源普查結果,再一次開展重金屬污染企業專項檢查,集中氣力對轄區在原輔材料、中間產品、產品及廢水、廢氣、固體廢料中含有鉛、鎘、汞、鉻和類金屬砷的所有企業進行摸底排查,全面把握重金屬污染情況,確保無一漏掉。對建設項目未經環評審批、未經驗收擅自投產的,依法責令停建停產。
全面檢查并開展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階段(2010年12月—2015年6月)。要督促企業建立環境信息公然軌制,重金屬排放企業應當向社會發布年度環境講演書,宣布重金屬污染物排放和環境治理等情況。加強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對污水處理廠的污泥要進行無害化處置,對糊口垃圾填埋場的滲濾液要實現達標排放。